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S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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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107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於107年3月30日寄達學會)

辦理107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於107年3月30日寄達學會)

主旨:辦理107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規定合格醫院每年仍須書面審查。

二、各家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在其資格有效期間,每年仍應檢送相關書面資料,報請學會查核,如有訓練條件變動者,學會得重新認定,調整分配各院訓練名額,報部重新公告。

三、請於107年3月30日前將「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自我評鑑表」、「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里程碑計畫」、「住院醫師登錄表」(目前公告版本為草案,最後版本仍須以衛福部公告為準)等資料,寄達學會申請,並掃描成電子檔寄至學會信箱。

四、由於衛福部來函詢問各專科醫院於106年度招考專科(住院)醫師情況,請各醫院如已完成招考且有錄取名額,為避免後續住院醫師訓練年資認定產生問題,請務必於107年5月18日前回報給學會,以利彙整呈報衛福部。

五、填寫注意事項:

  1. 本次申請表格內容略有更動,請以最新表單填寫,相關表單文件請到學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自我評鑑表、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自評分數)、里程碑計畫、住院醫師登錄表)。
  2. 「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需加蓋院方印信。
  3. 「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請於評核說明中自評部分請將等級換算成分數後填寫。
  4. 「住院醫師登錄表」需由住院醫師本人簽名及核醫主管簽章。

  六、申請案件寄送地址:

      114台北市內湖區成功路二段325號3樓核子醫學部轉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

      請於107年3月30日前寄達學會(以郵戳為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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