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辦理110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於110年3月8日將申請紙本資料寄達學會,評核表需提供word電子檔,餘為PDF檔)
辦理110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於110年3月8日將申請紙本資料寄達學會)
主旨:辦理110年度核子醫學科專科醫師訓練醫院認定事宜,請查照惠復。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規定合格醫院每年仍須書面審查。
二、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在其資格有效期間,每年仍應檢送相關書面資料,報請學會查核,如有訓練條件變動者,學會得重新認定,調整分配各院訓練名額,報部重新公告。
三、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之課程安排,有關工作時間部分,應符合本部108年7月31日公告之「住院醫師勞動權益保障及工作時間指引」規定。
四、各專科醫師訓練醫院擬定里程碑計畫,以發展里程碑制度,建立核心能力評核方式,俾使住院醫師明確瞭解每個階段學習重點,並有明確成效評估及進階制度,維護訓練品質,收訓住院醫師醫院須提供評估結果。
五、請於110年3月8日前將「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自我評鑑表」、「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里程碑計畫」、「住院醫師登錄表」等資料,寄達學會申請,並掃描成電子檔,「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亦須另外提供Word檔,同時寄至學會信箱。
六、鑑於衛福部來函詢問各專科醫院110年度招考專科(住院)醫師情況,請各醫院如已完成招考且有錄取名額,為避免後續住院醫師訓練年資認定產生問題,於110年1月29日前回報給學會,以利彙整呈報衛福部。
七、填寫注意事項:
- 相關表單文件請到學會網站「最新消息」下載(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自我評鑑 表、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自評分數)、里程碑計畫、住院醫師登錄表)。
- 「專科訓練醫院認定申請表」需加蓋院方印信。
- 「專科醫師訓練訪視認定評核表」請於評核說明中自評部分,將等級換算成分數後填寫。
- 「住院醫師登錄表」需由住院醫師本人簽名及核醫主管簽章。
八、申請案件寄送地址:
1. 1002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7號2樓核子醫學部轉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
2. 請於110年3月8日前寄達學會(以郵戳為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