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SNM)

求才求職

高雄榮總核醫科誠徵住院醫師一名

高雄榮民總醫院放核醫科招訓107年度第1年住院醫師甄選公告

機關名稱

高雄榮民總醫院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職稱

住院醫師

名額

自費生:正取1名、備取1名

※訓練容額依照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及輔導會核定容額調整。

※備取人員候用期限依各專科醫學會規定辦理。

※國軍醫院醫師均依專案辦理代訓,不列入甄選對象。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高雄市

上網期間

即日起至107年8月17日

資格條件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或獨立學院之醫學系、學士後醫學系、中醫學系選醫學系雙主修畢業者。

2、經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醫師類科考試及格者。

3、持有本國醫師證書者。

4、畢業後一般醫學訓練完訓證明或在訓證明或經各專科醫學會採認相當證明。

5、具中華民國國籍且不得兼具外國國籍者。

6、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第6條規定,條件相等而為退除役官兵者,優先錄用。

工作項目

核子醫學科醫療

工作地址

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核醫科

報名方式

(含檢具文件)

1、於107年8月17日截止日前下載報名表繕打(如無法下載,請至人事室網頁/下載專區/任免組下載),將報名表電子檔E-MAIL予承辦人:李昕迪總醫師(電子信箱:sdlee@vghks.gov.tw)

2、列印報名表(含自傳),於截止日前,連同以下資料,親送或掛號郵寄憑辦,郵寄信封外請註明報名甄試職稱,以郵戳日期為憑,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予受理,經審查不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通信報名地址:高雄市左營區大中一路386號核醫科;聯絡電話:07-3422121#6419;聯絡人:黃昭允小姐)。

3、應檢附證件:

(1)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件者,應翻譯成中文並經我國駐外領館處驗證)。

(2)考試院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3)衛生福利部核發醫師證書影本。

(4)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5)在學成績單或成績證明影本。

(6)實習證明、PGY完訓(在訓)證明或在職證明各乙份。

(7)男性報考人須繳驗退伍令、補充兵役或免服兵役證件或在役證明。

(8)品德查詢同意書(凡參與甄選者,視為同意本院辦理刑案查詢作業)。

(9)國籍切結書。

甄選程序

先實施筆試再辦理面試

報考人請攜帶國民身分證以備查驗。

1、甄試項目:筆試(70%)、面試(30%)。

2、筆試、面試日期:107年8月31日星期五下午。

3、地點:核醫科會議室。

其他注意

事    項

1、考試日期如遇不可抗拒因素更改,另行通知。

2、所附資格證明文件如有偽造、變造或不實等情事者,取消其應考及錄取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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