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核醫學學會(S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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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額分配原則

容額分配原則

 

為合理分配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確保住院醫師訓練品質,特訂定「核子醫學專科醫師訓練計畫住院醫師容額分配原則」。

  1. 按各訓練計畫審查結果,容額將依得分高低順序分配給各訓練計畫,若審查結果分數相同,則以實地訪視成績項目第6及7項總和(無,則以書面成績第6及7項總和參考)決定優先順序。

  2. 第一階段分配到容額之醫院需在1月底前 完成招收住院醫師,並向學會登記。

  3. 第一階段剩餘之容額則進行第二階段分配,(仍以原排序高低為優先),需在2月初至3月底 完成招收並向登記,若還有剩餘之名額,學會則在4月初釋出給全國有訓練資格之醫院協調容額轉讓,並於六月中行文衛福部申請訓練容額轉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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